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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已有11%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

记者24日从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获悉,近年来广东以转移职能、购买服务等方式培育发展社会组织,截至2011年底,广东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达30535家,其中有11%的社会组织承接了政府转移的职能,9%的社会组织有政府购买的服务。

据广东省社工委专职副主任王光圣介绍,近年来,广东省社会组织年均增长10%以上,截至2011年底,广东省依法登记的社会组织数量达30535家,从业人员42万多人。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广东积极转移政府职能、购买社会组织的服务,目前广东有11%的社会组织承接了政府转移的职能,9%的社会组织有政府购买的服务。2011年,全省性社会团体共承担政府委托、转移的职能394项,获得政府补助12489万元。

在培育发展社会组织的同时,广东不断加大社工人才队伍建设力度。广东民政厅和部分市成立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管理机构和社工师协会。借助高校和香港的力量,建立社会工作督导制度,提升专业服务水平。目前广东已有8178人考取了社工师或助理社工师资格。

(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