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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基金会首推个人冠名基金 最低认捐额1万元

普通市民只要捐赠1万元,就可以获得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公益慈善基金。日前,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据悉,为更好地搭建爱心捐赠平台,鼓励和方便个人或家庭的公益慈善捐助,会议审议通过《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个人(家庭)冠名基金试行管理办法》,凡热心于公益慈善事业、自愿向关爱基金会捐赠规定数额以上的个人或家庭,均可协议建立以个人名字或家庭冠名的“基金”。

捐款记录达4万余人次

深圳是一座充满爱的城市。2011年,中国发布首个城市慈善公益排行榜,深圳以18.03亿元的捐赠总数名列全国第二,并以人均年捐赠384.17元位列榜首,被称为“中国最慷慨的城市”。去年,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以下简称“关爱基金会”)针对爱心企业、单位等为主体的大额捐赠,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专项基金试行管理办法》。成立一年多来,先后设立起10多个专项基金,筹款社会爱心善款超过2000万元。

关爱行动倡导,关爱基金会搭台,媒体助力,公众参与。这是关爱基金会运行一年多来逐步摸索出来的公益发展模式。面对突发事件救助,关爱基金会及时与媒体互动,动员社会爱心力量参与,做好每一笔善款的接收、管理和发放,为弱势群体送去最急需的关爱和帮助,让爱心不断传递;借鉴港澳经验,推动全民快乐公益,关爱基金会携手深圳特区报在深启动港澳同名“公益金百万行”活动。活动在今年7月8日深圳湾公园快乐起步,吸引了2万余市民参加,现场气氛温馨、热烈、有序,首届“公益金百万行”筹款近400万元;做好关爱基金会的网站建设,通过“爱心榜”、“通知公告”等栏目进行信息及时披露,积极打造“阳光公益”助推关爱基金会公信力建设,每一笔善款通过“爱心榜"呈现,约4万多人次的捐赠纪录再次彰显深圳人的大爱精神。

认捐起点1万元

为更好地搭建爱心捐赠平台,鼓励和方便个人或家庭的公益慈善捐助,日前,关爱基金会召开第一届理事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推出以个人和家庭为主体的《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个人(家庭)冠名基金试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引导社会公众捐赠行为常态化、制度化。

个人(家庭)冠名基金最低认捐额1万元。据介绍,个人(家庭)冠名基金的设立主体是普通市民或者家庭,以1万元为起捐点,多捐不限,可一次性捐赠也可分期捐赠,鼓励一次性捐赠:(一)认捐基金额为1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的捐赠,首期捐赠额不低于总额50%,注入年限和使用年限均不超过5年;(二)认捐基金额为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捐赠,首期捐赠额不低于总额50%,注入年限和使用年限由捐赠方和关爱基金会协议商定,原则上均不超过10年;(三)基金全额注入后,也可以自愿突破原认捐额,扩大基金额度。

个人(家庭)冠名基金的设立门槛低,认捐方式也很灵活,既可以一次性全额注入也可以分批注入。以1万元捐赠为例,首期捐赠不低于总额50%,即捐赠5000元就可以设立拥有冠名权的基金,以最长认捐5年期限来计算的话,设立该基金的年均支出仅为2000元。

享有资助项目选择权

个人(家庭)冠名基金的使用充分尊重设立者的意愿,个人(家庭)冠名基金的设立者将拥有该项基金的冠名权,统称为“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个人或家庭称谓) ××(捐助项目名称)基金”。

对于捐赠者普遍关心的“我们捐的钱怎么花?”的问题,在办法中有明确规定基金要透明化使用和管理。资助公益慈善项目的选择权交到设立者手中,个人或者家庭可以在深圳市关爱行动、关爱基金会捐助公益慈善项目和对象中选择,也可以与关爱基金会共同商定资助项目,由关爱基金会统一组织实施。主要用于扶贫济困、灾害救助、突发事件救援、公益金百万行、社区公益活动等其他公益慈善项目。有关基金的设立金额、认捐期限、使用意向等方面的条款,由设立者和关爱基金会双方协商,并签署协议予以确认。

在资助公益慈善项目过程中,关爱基金会将邀请个人(家庭)冠名基金设立者参加捐赠仪式、捐助活动等相关活动,让捐赠者亲眼目睹到善款的使用和所产生的社会效果。此外,关爱基金会还将对每个基金的使用、管理等情况,定期以书面、网站、电子邮件等方式通报捐赠者,接受监督。

授予“关爱之星”表彰

倡导社会公众积极奉献爱心,营造“关爱o感恩o回报”的社会氛围,让更多需要社会关爱的群体获得帮助。关爱基金会推出个人(家庭)冠名基金的倡导语就是“关爱他人,快乐自己”。

据悉,关爱基金会每年将定期对外公布基金建立和注入情况。对于建立个人(家庭)冠名基金的善举和爱心,在尊重捐赠者的意愿和个人隐私权情况下,关爱基金会将定期在关爱基金会官网以及新闻媒体上刊发爱心榜,弘扬奉献爱心的人文精神,提高捐赠者的社会形象、社会美誉度。

同时,关爱基金会将对设立冠名基金的个人和家庭颁发捐赠荣誉证书以及牌匾:对个人(家庭)冠名基金的设立者,关爱基金会将授予“关爱之星”表彰;对一次性捐赠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和累计捐赠总额达10万元的,关爱基金会将聘为“荣誉理事”;对累计捐赠总额达100万元的,则聘为关爱基金会“功勋理事”。

关爱基金会秘书长伍少华表示:个人(家庭)冠名基金具有捐款灵活简便、善款去向透明的特点,关爱基金会首次推出个人(家庭)冠名基金,主要是为了鼓励和方便个人和家庭捐赠,深圳是一个充满爱心的城市,相信通过这个方式能让更多有爱心的人加入到公益慈善事业的队伍中来。